新规!3次机会!中职生和普高生可互相转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4 08: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阅读: 3321 评论: 2




在传统观念中,读中职一直被认为是学习成绩不佳时无奈的选择,不过近年来,在温州这样的观念已慢慢被冲淡。近日,温州市教育局为规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相互转学出台规定,明确提出普高生和中职生之间允许互相转学。这意味着,读中职的学生仍有机会去普通高中就读,而自觉不适合普高的学生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旨在建立普职融通、多元立交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该规定明确了普职互转的对象、时限、条件和原则、流程等要求。即全市全日制在册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的高一高二学生,共有3次转学机会,分别为高一第二学期初、高二第一学期初和高二第二学期初。

需要转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或中职学校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和申请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在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额,且经转入学校组织考核,经转出、转入学校及双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经批准转学的学生在普职互转时限内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编入相应的年级、班级(或专业)学习,建立中职(或普高)学籍,注销原普高(或中职)学籍。

转学后,如何认定学分、安排年级?对此,市教育局此次明确,中职学校和普高应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转入学生已修习的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互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

规定还指出,在毕业认定和毕业证书发放上,转入中职学校的普高学生在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后,方可获得中职学校毕业证书。转入普通高中的中职学生,在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后,方可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普职互转的学生与同年级学生一起进行毕业认定,一起发放毕业证书。规定从5月20日起开始施行。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温州都市报

编辑 一审/吴蒙蒙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2
老朽萌萌哒 发表于 2024-6-4 10:5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这个可以有  非常好  关系可以走起来啦
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收入一千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4-6-4 11:0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青岛
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