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至,祭祖扫墓,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参与祭扫活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庄重、文明的节日氛围。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扫墓、文明祭祀。现将我市2024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清明祭扫期间,出行祭祀的人员和车辆较为集中,双休日和清明节当天为清明祭扫高峰日,请广大市民错峰出行、错时祭扫。即日起至4月5日,公墓祭扫者需提前与公墓(陵园)单位预约,公墓(陵园)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私坟祭扫者需错峰出行、不要扎堆。提倡祭扫市民乘坐公交车辆出行,自驾市民要主动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避免交通堵塞。树立绿色文明的祭祀新风,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采取家族追思、网络祭祀或委托公墓单位“代客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遥祭先人,文明安全祭扫。在祭奠时,不得在林地、小区及其它禁火区域,焚烧纸折纸钱祭品、燃放烟花爆竹,杜绝野外用火。
不得借清明祭祖契机新建、扩建、翻新、刷白坟墓等;凡违规新建的坟墓一律拆除;凡扩建、翻新、刷白的坟墓,拆除扩建部分,并严格要求进行生态化改造。
积极培育优良家风家教,大力弘扬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和厚养礼葬等殡葬新风尚,提倡丧事简办、反对盲目攀比。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积极响应殡葬改革号召,自觉做文明安全祭祀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发挥示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身边群众,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祭扫氛围。
各社区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违规建坟的巡查监管力度;对属地内的公墓以及相对分散的村级墓地、集中埋葬点、散坟,要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巡查管理,严防引发火灾事故,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杜绝联络不畅、失管失控等现象,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等殡葬新风尚。龙港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