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4月20日消息:近日,根据有关线索,县市监局查获一起恶意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案,这是2019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以来苍南查获首起恶意申请注册商标案。 今年2月15日和17日,当事人林某委托义乌一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际分类第5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火神山”(申请号:44088807)和“雷神山”(申请号:44088491)商标,并向代理机构支付申请费计1200元。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当事人申请的上述商标予以驳回。4月3日,县市监局接到市局案件移送函,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组织执法人员案前会商,对当事人的检查方向、检查重点或疑点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第一时间开展执法检查。 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并作为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名称权。上述案件中当事人蹭疫情热度,违背公序良俗,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涉嫌违反了《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构成违法行为。县市监局以维护当前防疫工作大局出发,严厉打击该违法行为,对商标代理机构涉嫌恶意代理的违法行为函告属地管辖部门处理。(通讯员 章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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