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龙港红色公益创投大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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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0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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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龙港市红色公益创投大赛 •

睦邻有“益”

幸福有“港”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大力推动“共享社·幸福里”和社会组织党建及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龙港市社会组织红色公益创投大赛,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项目。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睦邻有“益” 幸福有“港”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承办单位

龙港市慈善总会  龙港农商银行

温州市微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项目征集范围

(一)党建示范类

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助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共享社·幸福里”建设、党建主题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等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党员服务和党建阵地建设的项目。

(二)关爱服务类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留守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扶贫帮困、亲情陪伴、生活照料、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各类专业服务,实现精准关爱帮扶,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品质;对新居民、退役军人、移民安置群体及其他特殊群体提供就业帮扶、社区融入等关爱服务。

(三)治理服务类

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治理项目服务,如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矫正禁毒、婚姻家庭、社会稳定、平安出行、新农村建设等内容的服务项目。

(四)民生实事类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治安、交通、文化、体育等服务需要,结合“共享社·幸福里”重点小区社区建设,提供垃圾分类、医疗义诊、文艺演出、政策宣传、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务,满足群众对高品质社区生活的期待。

(五)培育提升类

培育本市督导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打造全市品牌社会组织及品牌服务项目。

(六)其他公益类

主要包括为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科学技术、卫生事业等提供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助力共富的公益项目。

申报项目应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的,2021年7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无年检结论要求,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资金基础,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六)申报单位登记住所在温州市域内,项目实施地需在龙港市域内。

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申报项目组织获得等级评估达到3A级及以上的优先;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项目实施的优先;曾经实施的公益项目获奖的优先;申报项目所在组织建立党组织的优先;符合“共享社 幸福里”建设内容的项目优先。

2023年8月之前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未实施或尚在实施中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本次大赛。

经费安排

(一)资助额度。本次大赛将评选出十个优秀项目。每个项目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且以补足核定的项目预算总金额为限。已获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二)资金来源。资助资金是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和配比资金组成,原则上福彩公益金和配比资金按1:1的比例进行配置。

(三)经费拨付。创投资金分三期拨付,签订协议后按资助金额的50%拨付,作为公益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中期并通过中期绩效评估后拨付25%,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绩效评估后再拨付资助金额的25%。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资助资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 (即日起至2023年9月8日) 。社会组织通过登录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官网下载《龙港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填写后将申报表发送至邮箱lgsjcjsk@163.com,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不超过2个项目。

(二)项目初审 (2023年9月中旬) 。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对参赛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统一初评。

(三)项目培训(2023年9月下旬)。组织召开公益创投项目培训班,对申报单位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化。

(四)项目路演(2023年10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特邀嘉宾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项目路演、现场问答的方式,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初步确定入围项目,经主办方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特邀嘉宾可对现场路演项目进行资助,若被资助项目进入入围名单,则资助金额视同募集金额。

(五)项目实施(2023年11月-2024年8月)。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的50%,并报送项目中期报告;于2024年5月10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报送结项报告。项目实施期间市社会事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服务,抽取部分项目采用实地督查、电话访问等方式监督项目进展。

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的公益项目与市社会事业局、各出资方签订协议,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创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管,精心组织项目的阶段性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违规问题应及时上报市社会事业局依法进行处理。主办方将不定期对各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二)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缴相应创投资金,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举报电话:59911802。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五)项目实施方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方追缴相应创投资金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

(六)在初审通过的项目中,挑选一定数量的项目纳入公益慈善平台公益项目库,向社会推广。

联系方式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312)

联系人:梅照克,联系电话:1886776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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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龙港市红色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8月18日



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料/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编辑 一审/吴蒙蒙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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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3-8-27 07:1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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