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港市兴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征迁事务代理服务(一标段),本次招标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 二、采购内容 1、项目范围 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征迁事务代理服务(一标段),服务征收涉及厂房约41宗;住宅约51户,总建筑面积合计约238834.455㎡。核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项目范围:龙港大桥工业园区。注: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2、详细要求: (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单位从事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采购人备案,项目人员均要求签署服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长期在龙港市为本项目全阶段的服务。 (2)人员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按磋商响应文件中人员要求提供本项目人员,并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采购人同意更换(更换人员须优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人员要求)的,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每更换一人次罚款五万元,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人次罚款是十万元;更换项目组成员的每更换一人次罚款三万元;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人次罚款五万元。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人员最低配置要求表,按照快速、详细、具体调查要求,潜在供应商配置人员不得少于以下《人员最低配置要求表》。 项目负责人 | 组别 | 组长 | 组员 | 1人 | 第1组 | ≥1人 | ≥2人 | 第2组 | ≥1人 | ≥2人 | 第3组 | ≥1人 | ≥2人 | 第4组 | ≥1人 | ≥2人 |
(4)中标供应商征迁服务过程中出具的所有资料文件需2人及以上复核签字。 3、主要内容 (一)前期入户调查阶段: 1.详细调查被征迁、搬迁房屋及土地权属、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信息等内容。收集房屋所有人家庭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它与房屋、土地相关资料扫描件等,记录联系方式以及送达地址,并按户建立档案; 2.对代理范围内房屋现状进行摄影、摄像,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制作房屋征迁、搬迁工作图,汇总代理范围内被征迁、搬迁房屋情况调查结果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全程参与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步审查工作并组织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与甲方委托的勘测机构对接年限认定工作,收集整理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审认定异议相关材料,提交市未经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对涉嫌违法的建筑进行梳理,配合甲方协助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4.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对被征迁房屋整体项目做初步评估概算,为委托方制定征迁补偿预算方案提供参考意见。 5.协助采购人组织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二)中期协商签约: 1.编制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迁(征地房屋补偿)协议和方案,并对协议补偿内容做好解释工作; 2.对签约进度进行统计,对于难以达成协议的疑似疑难户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争议焦点,着重开展协商工作,并做好协商记录; 3.履行法定征迁流程,做好评估报告、通知等与房屋征迁(征地房屋补偿)相关的文书材料送达工作; 4.发放第一次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费用,并开具票据;同时梳理临时安置费发放明细,并收集房屋所有人银行账户,供甲方日后统一交银行转账使用; 5.配合做好已签约房屋腾空验收工作,与相关部门结清水费、电费、注销产权证等; 6.签约期截止后,统计套型数量,对资金平衡进行初步测算。协助采购人和实施单位对房屋进行拆除。 7.签约完成1个月内,乙方须完成签约档案整理和所以资料扫描,整理完成后移交甲方验收,并形成认购安置说明报告,经甲方确认无异议后,支付本阶段款项。 (三)后期档案数字化整理阶段: 1.负责将所有拆迁档案进行整理、盖章、数字化扫描、归档。建立完整的房屋征迁(征地房屋补偿)正、副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并于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正档移交甲方验收保存。代理业务完成后,副档一并移交甲方保存。 2、档案数字化整理应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浙江省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暂行办法》浙档[2007]4号、《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国土资源部2008、《土地管理档案目录数据库标准》国土资源部2008等文件加工,并且符合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技术要求。 3、扫描档案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选择依据为按年度或按分类,依次扫描。投标人不得因赶进度或延长进度理由拒绝。 4、档案扫描过程中历史档案有需要修补、纸质档案无目录或目录缺失、页码错误或遗漏的、整理不规范的需要做整改。 5、扫描全部采用彩色扫描,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档案内容信息与档案原件一致为准。 6、数据格式与存储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文件相关规定。 7、档案数字化整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确保社会关系清楚,历史清白,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书。为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信息安全,档案数字化整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数字化设备有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使用。进入作业现场的计算机设备等应做相应处理,封闭所有计算机存储设备外围接口。数据存储服务器不得与其他部门公用,计算机硬盘不得带离作业现场。数字化加工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带入有信息录入传播功能的设备(相机、手机、U盘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工作期间,作业场所为封闭区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信息化管理 (1)供应商全过程为该服务项目提供信息化服务,通过系统进行业务流程管控,实现全过程管理,提高征迁项目数字化水平。 (2)同步更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实现多方信息共享,达到协同作业,提高各部门沟通效率。 (3)为采购人开通数据端口,便于查询相关信息。 来源:龙港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