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提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要求进行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建设,建设项目用地范围见附图。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其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规划用地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附: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红线图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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