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重要通告:事关2023年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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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4 08: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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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港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龙港市新市民申请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新市民积分入学应用。请广大新市民朋友使用“浙里新市民”应用报名。

附 件

 1.积分入学操作细则

 2.龙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3.2023年新市民积分学校分配名额指标

龙港市公安局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4月13日

 积分入学申评网上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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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积分入学操作细则


一、报名时间

 4月15日-5月3日


二、报名对象

监护人一方持有效居住证,并符合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方式

 进入“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左上角定位到龙港市-应用专区选择“积分入学”。


四、志愿填报

①小学最多可填报志愿13个,初中最多可填报志愿8个。

②必填志愿1个,其他为可选志愿;志愿根据想要入读学校的意愿程度按顺序填报,未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即无法入读未填报志愿的学校。

③申请积分入学的儿童年龄应符合当年入学范围。已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不适用本办法。


五、志愿录取

①按照申请人总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新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按个人填报先后顺序依次匹配。新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信息马上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

②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共性分高低进行排名;共性分再次相同的,根据申请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办理居住登记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排名。(登记年限、先后以系统记录为准)

③依据入学申请人适用的积分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根据就高原则,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④录取积分以5月3日之前的有效申请为准,后续申请积分不再纳入本次入学计算。


六、录取确认及补录

①被录取后3个工作日需自行前往“浙里新市民”平台签字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入学。

确认操作:进入“浙里新市民”平台-右下角“我的”-申请记录-业务申请-积分入学-确认或放弃

②确认操作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会影响其他学校入学资格。

③第一轮匹配3个工作日后,若有人放弃或者有学校未足额录取,则进行第二轮系统匹配补录。


七、咨询热线

城东派出所:0577-59865315

城西派出所:0577-68086507

城南派出所:0577-68680289

城北派出所:5077-68680368

城中派出所:0577-68601502

市 公 安 局:0577-6866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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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龙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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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学校分配名额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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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公安局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编辑 一审/钱贤豪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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