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十四五”期间,温州市加快建设由平阳、苍南、龙港组成的温州都市区南部副中心,龙港市将完善"一轴四横六纵”的对外干道布局,鳌江二桥及接线工程为六纵之一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全长1.998km,设主线桥梁996.0m/3座,其中大桥900.0m/1座,中小桥96.0m/2座,全线设互通1处。项目占用土地12.376公顷,新征用地9.484公顷。本项目主线沿线主要经过龙港市和平阳县鳌江镇,起点位于龙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设高架桥沿人民路向北布线,跨过新渡街后,折向西北,并设置鳌江互通与沿江路沟通,继续跨过鳌江、规划江滨路、三大厂村后,从平阳市中医院东侧经过,与兴鳌西路平交,路线向西北终于园林路,顺接平阳南互通连接线终点,全长1998.358m。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涉海研究专题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涉海研究专题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2370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涉海研究专题 预算金额(元):1210000 最高限价(元):12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涉海研究专题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或水运或海洋工程专业);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http://zfcg.czt.zj.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 12月19日14:30 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 址:龙港市西一街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02565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0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2800号(五洲新能源汽车厂区内后栋4楼) 传 真:0577-68877005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77002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770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810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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