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渔政开展“双清”查扣地笼84条 渔网15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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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09: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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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市海上蛟龙救援队,对新城东海湖展开“清笼清网”行动。并对全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和销毁收缴禁用渔具地笼近地笼84条渔网15副。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一、地笼违法吗
1、地笼违法。使用地笼捕鱼属于国家禁止的行为,会被相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地笼属于禁渔工具,国家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特别是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间,使用地笼违法捕鱼,会被没收渔具,同时还会处以五万以下的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至于是为了营利或者其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不构成本罪。


来源:龙港网 抖音号龙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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