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 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6月21日上午 龙港市“惠享e补贴·共建友好交通”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现场活动 在龙翔路金河广场举行 活动将持续进行4天
主办单位:龙港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智能管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龙港市电动车行业协会 参与单位:电动自行车品牌商、回收公司、电信、联通、移动公司、保险公司。 指导单位: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交警大队王中付教导员提到
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是重中之重 龙港公安交警接下来要 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本职工作 注重部门联动 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浓厚范围
龙港交警温馨提醒 根据2020年7月1日施行的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自2023年1月1日起 不得上道路行驶 指已在交管部门登记备案,车牌颜色为绿色,标注有温州防盗备案号:“CN+数字”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人民日常通勤重要的交通方式,但频发的安全问题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提前淘汰置换不仅为了切实保障我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同时也是为了让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方式最大程度减轻群众置换压力。 到正规渠道购买或租赁电动自行车,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有浙品码、三包有保障的产品。对于使用一段时间要更换电池的,建议到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购买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标注的同类型大品牌电池,切勿购买“三无”电池。充电时,建议选用与该品牌该型号电池匹配的充电器。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无需考证、免费上牌 申请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且未满70周岁 购买“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够上牌 依据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为“新国标”),要求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5公里,整车质量不得大于55千克,车体宽度不得大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离不得大于1.25米,鞍座长度不得大于0.35米,蓄电池标称电压需在48伏以下,电动机额定功率需在400瓦以下,且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4月18日起,符合淘汰置换要求电动自行车车主可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e行券淘汰置换政策包”进行查询,根据实际情况填入需淘汰的车辆车型、电池类型等内容,自由选择个性化优惠套餐。优惠活动时间截至2022年9月30日。 龙港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前往第一批确定的6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淘汰置换(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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