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0号)
当前,国内疫情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平稳有序,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各乡镇、村社要严格落实微网格等基层单元防控责任,守好各卡口村社小门,发挥基层网格作用,逐村(社区)、逐小区、逐幢、逐户开展春节前后返乡人员“地毯式”大排查,特别要第一时间摸清2022年1月18日以来杭州、北京等地来苍返苍人员以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苍返苍人员底数,核验“温州防疫码”,查验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苍返苍人员一律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凡是省外特别是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来苍返苍人员,在抵苍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或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报告,回苍前请事先打开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温州防疫码”申报行程(点击这里查看申报说明)。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红白喜事一律要向社区(村)报告,由乡镇每日审核备案。市外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举办者要做好参加人员的登记,并做好防护措施。暂停在农村文化礼堂、宗教场所、较大型农家乐等场所办酒席及农村厨师上家门服务办酒席。即日起至2月15日,原则上暂缓举办文艺演出、展会、展销、庙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承办单位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报备审批,50人以上200人以内的需属地乡镇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后向县防控办报备,200 人以上 500 人以内的需向县防控办报备审批,500 人以上的需向温州市防控办报备审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协)会、各类企业等原则上取消团拜、集体慰问、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从即日起至2月6日(正月初六)暂停一切宗教(民间信仰)活动,暂停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对外开放;取消春节期间“烧头香”等宗教民俗活动。对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或虽经批准但活动过程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全县大型综合体、酒吧、迪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游泳馆、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室内景点、密室逃脱、桌游室、网吧、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有序开放。饭店、餐馆恢复堂食,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小餐饮隔位就坐;旅游景区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0%;影剧院、KTV、棋牌室、酒吧、网吧、麻将房、桌游室、足浴店、按摩店、游戏厅、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美容院、汗蒸馆、线下培训机构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各类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日常消毒、通风等措施。
全县各重点场所要落实专人使用“苍南网格”微信小程序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扫码,或者使用“苍南网格”智能扫码器给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自主扫码。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场所扫码受控进入、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管工作。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做到人员流动闭环管理。
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如有违反,一律关停。全县零售药店全面禁售退热、止咳类药物;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制度,确保销售信息可追溯。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要尽量减少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冷链食品、水果和其他物品。确需境外邮购、快递的,取件和拆除外包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在加工冷链食品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每日自查“温州防疫码”,出入各类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属地乡镇和村社、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