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一家长交了2万元,培训学校突然申请破产不给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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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0 0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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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孩子报的培训班没上完,培训学校却百般敷衍不肯退还剩余款项,一万多元真的要打水漂了吗?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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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为了给读初三小周冲刺中考,周爸周妈为他物色了一家培训学校,该培训学校系一家具备阅读、写作及英语口语培训资质的企业法人,为温州某培训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在与学校工作人员沟通后,双方约定培训费是288元/小时,周爸需一次性缴纳2万元培训费,工作人员还在微信上称学不完课程学校会在两周内退还剩余金额。

       2020年12月31日,周爸通过支付宝向该校支付了2万元学习费用。2021年6月26日,小周的中考已经结束,自然不需要再培训,经系统核算,他在培训学校共接受培训17.5小时。周爸向工作人员要求退还剩余的14960元,工作人员在微信上承诺两周内会退款。然而退款始终没有到账,周爸向培训学校要个说法,没想到却等来了一封《告学生及家长书》,这则公告是温州某培训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出具的,称因双减政策影响,公司资金链断裂,已申请破产清算,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停止办学,学生家长们可进行破产财产申报。周爸见退款无果,随后向平阳法院起诉。

       庭审中,培训学校辩称,自身是温州某培训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小周的培训费用实际由温州某培训公司收取,退款也应由该培训公司退还。且本案培训协议系小周单方解除,不来培训无权要求退款。另外,学校愿意继续安排小周参加培训。

       法院认为,小周参加培训并已将培训费缴纳,该培训学校虽为子公司,对外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现小周在培训学校的培训时间为17.5小时,按双方约定应缴纳的培训费应为5040元,剩余的14960元应予退回。培训学校提出小周系自己不来培训,且无权要求退还款项的主张,但并无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信。据此,法院判决培训学校返还小周培训费14960元。(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 黄伟 通讯员 慕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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