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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苍南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召开低保金、养老金公益诉讼数字协作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低保金、养老金公益诉讼数字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迈出了检察协作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步。
林某某因抢劫罪被苍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但最新低保数据显示林某某仍在名单中,存在低保对象已判决服刑未停止低保金发放情况;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其母亲施某某过世后,通过冒用施某某的名义,多次使用施某某的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施某某的社保养老金共计10110元。苍南县检察院发现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成功处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保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视不同情况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或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但在执行中,存在因信息衔接不畅通,导致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现象发生,危害社保基金安全,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如何从源头上实现数据共享与信息对接,解决因数据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全面、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国有财产损失?
在座谈会上,三部门就低保金、养老金审核中的信息对接障碍进行分析讨论,并在数据共享、数据使用、数字监督、线索移送、数字协助、数据安全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利用苍南县检察院执法信息中心基础数据库优势,归集全县范围低保、社保、服刑人员、死亡人员数据,打造苍南县域公益诉讼数字监督平台,从源头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苍南县检察院执法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与全县22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数据联网,实时更新共享,并与温州市大数据中心进行对接,将信息共享、查询范围扩大到与检察办案密切相关的46类信息,信息总数达220万条,是“四大检察”办案强大信息保障。(来源:温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