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近日,灵溪镇陈某某等3人听信他人传言,互相串联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这种行为违反了信访条例规定,严重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违法信访人陈某某等3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信访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到规定场所提出合理诉求。信访人如果在信访过程中不遵守法律法规,采取缠访、闹访或到非接待场所上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均属违法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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