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行时
仍有一些人为图方便 而置自己安全于不顾 骑乘电动车 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雨棚 危险重重 而驾驶机动车也存在着“顽瘴痼疾” 驾车使用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是常见的驾驶恶习 惨痛教训历历在目 重视交通出行安全 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义务与责任 为全力压降交通事故总量,减轻交通事故伤害后果,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温州公安交警将组织开展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加装雨棚、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每周五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 今天,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天 来看看交警都在做什么?
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整治期间每周五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 本次集中统一行动,温州公安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道路开展,并在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繁忙路口、人行横道线、客运场站周边道路等位置设置执勤点。 本次集中统一行动,温州公安交警将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是否安装雨棚、机动车驾驶人是否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语音)、收发短信(微信)、观看视频、设置导航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检查汽车驾驶人、乘客是否规范使用安全带,乘车儿童是否使用安全座椅。 1、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驾驶加装雨棚的电动自行车:责令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并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3、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五十元罚款(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 4、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5、开车使用手机:处以五十元罚款,并记两分。 同时,温州公安交警将充分利用现有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卡口等设备,加强二次识别功能的开发应用,并在灯控路口、易堵、事故多发路段等区域,选择合理角度增设非现场抓拍设备,加大对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违规加装雨棚的非现场查处和曝光。对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营运车辆驾驶人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动态监控证据,并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查处。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拒绝违法,依规行驶,安全出行!




来源:平安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