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某废品收购站摊上事了,已移交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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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5 00: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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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执法人员对藻溪某废品收购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废品收购站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现场贮存有废电路板若干和废机油桶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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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废品收购站于2018年11月投入生产,位于藻溪镇下应村,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场地是租用的,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废塑料回收及破碎。

       据了解,现场废电路板主要是拆解电动车的充电器产生的,废机油桶是个别捡废品的人带过来的。据负责人苏某介绍,一个月收5吨左右废电动车,部分废电动车会有带充电器,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废电路板,这些废电路板没有处理,就储存在厂区的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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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称重,这些废电路板为6KG,废机油桶为7KG。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这些废电路板是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属于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5-49 的危险废物(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 电路板),及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 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 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危险特性:毒性;废机油桶是具有毒性/易燃性的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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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将这些废电路板、废机油桶予以扣押。

       该收购站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来源:苍南生态环境  通讯员 洪钦宝 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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