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涉案金额超500万元,龙港警方打掉一个非法经营液化气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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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7 14: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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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暮降临,一辆辆厢式货车趁着夜色悄悄开出;凌晨时分,货车又悄无声息地折返,车上下来两人,将车里的液化气瓶搬出,很快有人前来接应,将液化气瓶搬走销售……

近日,温州龙港警方成功打掉一个非法经营液化气团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超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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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运液化气
“这里有辆货车,煤气味很重,你们赶紧过来看看。”此前,龙港警方曾接到报警,但赶赴现场后几番查找,不见货车踪迹。


民警判断,警情地附近可能有货车“以车代库”私运液化气,于是展开追查。3月中旬,警方最终在龙港市双河社区内查获一辆非法运输液化气的货车,当场控制司机胡某等3人

现场,民警打开车门,发现里面装满了标识不清、瓶身已锈的液化气瓶。经清点,车内有瓶装液化气90余瓶。经查,胡某等人未取得《道路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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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法来源的液化气俗称“黑煤气”,普遍存在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一旦流入市场,隐患巨大。民警立即联系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这些液化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

与此同时,龙港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班,对案件展开深挖。经过1个多月的摸排,专案组锁定了嫌疑人周某、张某。


经进一步侦查,一个以周某、张某二人为首的非法经营液化气的团伙浮出水面。此后,警方陆续展开抓捕行动,相关嫌疑人悉数落网。

营业额达500万元
经查,张某曾是液化气运输司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警方多次查处。周某和张某在一次聚会中相识,两人一拍即合,做起了非法经营液化气的生意。


2020年4月初,两人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运输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合股从事倒卖液化气生意。

他们陆续雇佣胡某、陈某等16人,帮忙运输、装卸液化气瓶,并联系龙港、苍南、平阳等地分销商谈价格。该团伙还买来厢式货车,在深夜将货车开到福建,以每吨4800元的价格,将液化气瓶充装后,返回龙港卸货。有时候,该团伙也会“以车代库”在空地上停放一夜,第二天再将车开到下家的指定地点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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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团伙11公斤的液化气售价74元,12.5公斤的售价82元。分销商再以每罐115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用户,此后再回收空瓶,交由团伙运输至福建液化气经营公司充气。

因生意越做越大,周某等人还租赁了房屋,开设小型工作室,明目张胆地印刷宣传卡片,供分销商送货时使用。今年2月份,周某张某因意见不合拆伙。在他们“合作”的一年里,周某张某等人的营业额已达500万元。

目前,周某张某等24人因非法经营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平安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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