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的金额越来越大,作废的票据越来越多,郑星文内心深处也感到惶恐,工作上心神不定、出现纰漏。丈夫也开始怀疑她这些钱的来历,经常会问她是不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郑星文虽然满口否认,但因心虚变得寝食难安。
2020年6月,郑星文听说单位财务要查账,自知所犯的错误必定会暴露,她选择向单位领导坦白。
2020年7月,郑星文向苍南县监委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我知道自己犯了法,终究是难以逃脱法律的惩罚,早日坦白,早日改造,早日回归。”面对办案人员,郑星文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经查,郑星文受国家机关委托,作为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共计人民币102.3595万元。2020年9月,郑星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