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2018年5月24日,苍南县公安局对朱明望(男,1965年3月9日出生,户籍地为浙江省龙港市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为了全面查明案情,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人,务必于2021年6月1日前到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请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借条、投资(收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敦促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赃款赃物,争取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联系电话:王警官 0577-59896123
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特此通告。
苍南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