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人,下个月起,你有一笔新收入到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0 16: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芜湖
阅读: 3911 评论: 0

人民日报



眼看着温度越来越高,
这笔钱也马上要到账了!
下个月起,
大家可以领防暑降温费 
连发4个月那种!
163326mgt0tkrh6hbw9tst.jpeg

浙江省具体是怎么发放的?


163326b7y6wllyapwzpqaa.png


2018年6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163326e5smmxo66ous15n3.jpeg


何时停止露天作业?

根据《办法》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龙港论坛(lgbbs.cn)是以龙港市为中心,覆盖鳌江宜山钱库金乡等周边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本地生活消费社交平台,讨论本地热点新闻、爆料八卦、分享身边美食、晒出生活美图、参与线上线下聚会,下载龙港人帮你找到龙港共同兴趣爱好的圈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