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动物叫什么?小伙伴们知道吗?
没错,它叫鲎,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近日,乐清市清江镇三名男子因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鲎”,端上了餐桌而被乐清警方刑拘。
4月19日11时许,乐清市公安局清江派出所接群众匿名报警称,有人拿着一只疑似鲎的动物。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但奇怪的是没有发现报警情况。出警民警蔡吉余立即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发现一名白衣男子拿着一只黑褐色的海洋生物走进了一家店铺。民警随即找到了该店铺老板询问,得知中午有一男子拿着保护动物鲎到店里欲将其烹饪,“当我得知这奇奇怪怪的东西叫鲎,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时候,我当时慌了,我就连忙告诉那个人,但是他不以为然,还把煮熟的鲎拿回家吃。”该老板说道。
民警蔡吉余立即赶赴该男子王某住处,在众人正准备享用前抓获了王某以及他的朋友金某(化名)。原来王某和金某因为“好吃”成为了好朋友,还组建了名为“吃好吃的群”的微信群。当天中午,正是群友们聚餐之时,王某和金某负责采购菜品,“我们在菜场买菜的时候,看到鲎,出于猎奇的心理买回来尝尝鲜。”王某说道。
随后,根据二人交代,派出所民警又查获了菜场摊主吴某(化名),其常年从事鱼贩生意,也知道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怀着侥幸心理进行售卖。
目前,王某、金某、吴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临野生动物被乐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都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我国刑法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