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华潘调任原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在当时,龙港作为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人口经济大镇,企业要地、群众建房的热情高涨,而黄华潘作为建设规划领域的“一把手”,自然成为那些“企图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私人利益”的行贿人眼中的“香饽饽”。
2018年4、5月间,原龙港镇池浦村干部赵某为谋取黄华潘对该村112户56间个人建房事项的关照,送给黄华潘面值10万元的香烟票;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温州某房地产公司老板赵某为谋取黄华潘对原龙港镇下埠村老房拆建项目的关照,先后送给黄华潘现金6万元、5万元......
“第一次办的情况是符合政策的,但如果办了之后,收了别人的‘好处’,那么第二次他就会拿有难度的问题让你予以关照,到了第三、第四次,就会变本加厉,拿一些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让你帮忙处理。”黄华潘回忆部分行贿人的“套路”,表示自己虽内心经过一番挣扎,但已经无法回头,只能硬着头皮给其办理。就这样,黄华潘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一次次沦陷。
经查,黄华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11月,黄华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法院审理查明,黄华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违法经营、岗位调整及职务晋升、建房审批手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物共计现金41.75万元。2021年1月,黄华潘因犯受贿罪被龙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收缴。黄华潘自愿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