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8年间,林敢在担任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舥艚中队中队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2020年12月,林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7年6月,商人杨某想要办理一艘渔运船特许证,而该证的办理需要配套八艘生产船的捕捞许可证。于是,杨某找到时任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舥艚中队中队长林敢帮忙。随后,林敢出面找了八名“船老大”帮忙凑齐,使得杨某成功办理了渔运船特许证。
为了表达感谢,杨某宴请林敢及八名“船老大”,期间共消费了2000元。宴请结束后,杨某还送了两条香烟(价值人民币800元)给林敢。
此外,林敢还于2017年、2018年春节前夕收受某渔业专业合作社老板黄某赠送的海鲜,共计价值人民币6000元。
根据有关问题线索,2020年9月8日,县纪委对林敢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2020年12月8日,林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部被收缴。
违纪者反省
我原以为吃一点、拿一点都是小问题,“无伤大雅”,所以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礼品都没有拒绝。通过这段时间的深刻反省,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执纪者说
林敢的行为,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没有守住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从细微处着手,“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切莫心存侥幸栽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