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的城东、城南、城西派出所,要建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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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10: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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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龙征启公告[2020]0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龙港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龙港市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0.633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港市人民政府将组织龙港市湖前片区和市公安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龙港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

 

104756lq851inq169f98q1.jpeg (点击下载放大看)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抄送:龙港市公安局,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龙港市税务局,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港市湖前片区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龙征启公告[2020]0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龙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龙港市象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0.1576公顷,龙港市浦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约0.428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港市人民政府将组织龙港市白沙片区、龙江片区和市公安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龙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

104756vvzuf8unc9igr0ov.jpeg

(点击下载放大看)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抄送:龙港市公安局,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龙港市税务局,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港市龙江片区,龙港市白沙片区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龙征启公告[2020]0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龙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龙港市中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0.07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港市人民政府将组织龙港市舥艚片区和市公安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龙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扩建工程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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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抄送:龙港市公安局,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龙港市税务局,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港市舥艚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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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水王 发表于 2020-11-17 00: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又是拆迁户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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