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女士和丈夫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谢谢你们,我们恢复了清白,还领了结婚证。”9月2日,在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怀孕9个月的王女士与丈夫合影留念,她感慨说,因为身份证被人冒用与他人登记结婚,她的生活一度陷入窘境,好在在孩子出生前解决了问题。 王女士是苍南人,出生于1991年,她的对象是瑞安人。去年“双12”,她和对象去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领结婚证,没想到系统显示她为离婚状态,“法律上的前夫”是江西人郭先生。此外,她还发现,冒充她身份与他人结婚、离婚的人,还用她的名字贷了款并生了个女儿,这意味着她需要为陌生人还债以及承担抚养他人女儿的义务。王女士和对象赶赴江西省修水县,向相关部门求助,可几个月下来,问题一直解决不了,无奈之下向媒体求助。 王女士回忆,报道刊发后,苍南县民政局与公安局先后到她老家调查,确认她的家庭情况,以及曾经掉过身份证等问题,并帮她向江西省修水县民政局沟通。瑞安市民政局也帮她出了很多主意。 修水县民政局针对此事作出书面回复:没有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授权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个人申请直接撤销婚姻登记的职权。只有在接到法院撤销的判决书后,婚姻登记机关在系统内的备注栏备注判决案号,注明谁谁系假冒。法院判决无婚姻效力的结婚、离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回到之前的未婚或其他状态。 王女士便将修水县民政局告上法庭。 修水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王女士”的签名与庭审笔录中原告王女士的现场签名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两个签名不是同一人书写。当地民政与司法部门,也到郭先生的家调查取证,与其结婚生女的“王女士”早已不知去向,工作人员还拿出王女士与“王女士”的照片给郭先生比对。 今年7月30日,修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王女士的离婚登记。 上周末,王女士收到法院寄来的《法律文书生效确认书》。9月1日,“恢复清白”的王女士和对象前往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领结婚证。9月2日,王女士和丈夫回到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向帮助过他们的工作人员再次道谢。 王女士说,她曾在温州市区丢过一次身份证,没想到被他人捡走冒充身份,给她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幸好有这么多好心人愿意帮他们渡过难关。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叶雄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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