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部分小学周边道路上放学期间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龙港市各学校学生上放学期间通行安全,确实落实校门口前道路“无车区”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经对学校周边道路通行状况研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部分小学校门前路段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限制交通措施: 
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交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13日
附图: 龙港市第四小学 
龙港市科技小学 
龙港市宏程小学 
龙港市湖前小学 
来源:龙港新闻客户端 资料:龙港交警 作者:王飞国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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