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2025年4月2日起,市政务客厅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将迁移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地址
龙港市西城路666号交通警察大队一楼大厅。
二、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其他事项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日法定工作日内,市政务客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正常提供服务。
因业务办理地址变更事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包涵,并请互相告知!
特此公告。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