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本补贴。
该政策适用于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