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每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1)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有效证明;(2)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劳动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证》或有效证明;(3)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1.线上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
2.线下申报: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303办公室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受理上年度1-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办结。
1.本补贴享受时间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前提;
2.正在享受失业待遇的、已实现单位稳定就业的、有雇工的个体经营者、正在或已经享受其它就业扶持政策的和公示期间受到有效投诉的人员不纳入该项补贴范围;
3.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59911820。
龙港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