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起,龙港市“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进入第二期,分为通用券和大额专用券两种形式,总额1114万元。
消费券发放对象
在龙人员(包括市外来龙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只能在龙港市和苍南县辖区内使用。
通用券分两轮发放
第二期通用券总额为1058.30万元,单个券包价值88元,内含7张券:2张满20元减5元券、4张满50元减10元券、1张满168元减38元券。
本期消费券分2轮发放——
●首轮在4月26日上午10时发放,计划发行75113份,累计金额661万元。
●次轮在5月3日上午10时发放,计划发行45147份,累计金额397.30万元。
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领取获得,使用商家范围与第一轮消费券无异,支付宝平台根据大数据直接圈选符合条件的商家,负面清单行业暂不纳入。
通用券领取方式
4月26日/5月3日10时
广大市民打开支付宝首页
即可看到
“春暖瓯越 · 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入口
点击即可一键领取88元通用券包
消费券卡包分时段多轮投放,每轮每人最多在每个发放主体辖区申领一次。广大市民可在“春暖瓯越·温享生活”页面查看抢券攻略。
大额专用券通过抽奖获取
大额专用券为:1张满888元减188元券。大额专用券总金额为55.70万元,计划发行2962份。
大额专用券采用消费者进入抽奖界面后随机抽奖方式发放(数量有限,抽完为止)。4月30日上午10时开放后,消费者每天可抽奖1次,中奖后不再参与抽奖,券的有效期为15天。仅限指定商家使用(商家名单见支付宝抽奖页面-券规则说明)。
使用规则
市民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
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每天在同一商家最多使用两张消费券;
小额通用券领取后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大额专用抽奖券领取后15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模拟案例
服务热线
活动期间如遇消费纠纷、变相加价或咨询等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45热线(每天8:30-17:30人工接听);
龙港市经发局咨询电话:59911679(工作日9:00-17:30人工接听);
支付宝咨询客服热线:95188-1-2。
大额专用券指定商家名单(龙港市)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经发局
编辑/龙小布 审核/李甫仓
监制/汤秋黎 薛毓训
总监制/叶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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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國國國國筅笙 发表于 2020-4-25 22:04 听说大象需要三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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