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曝光你监督
快来关注一下
现公布食品安全检查行动中通报的典型案例
1.龙港市吴作忠点心店(吴作忠)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在明显位置张挂执照和健康证。
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小餐饮店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挂登记证、登记卡和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龙港市抖勺粥铺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厨房环境卫生不干净。
3.龙港市香利来饭店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未对购进食品进行查验,进货时未向供货方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希望各餐饮单位引以为戒,规范经营行为,做好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筑牢食安防线,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增强龙港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一审/刘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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