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2022年度乡村振兴最佳创新案例和最佳实践案例各10个,龙港上榜浙江省2022年度乡村振兴最佳创新案例名单。
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试点
为全国农村基层共同富裕探新路
2022年8月31日,龙港市发布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试点将农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该制度先后入选了农业农村部26个制度改革试点重点任务清单、浙江省第二批共富最佳实践、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15个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培育库,农业农村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简报、《人民日报》(内参) 专题、《浙江财税与会计》刊发,人民网、浙江日报等30多家国内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认为该改革举措具有较好借鉴示范价值,有利于促进实现社区化、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户有所居”。
龙港正式发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沈超奇/摄
为破除住房保障制度壁垒,龙港市出台《关于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明确在全市首批13个试点社区中,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员,在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个人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受益对象达23688人。
龙港坚持政府、银行、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联动,共同推出“一揽子”帮扶举措,持续加大对社员解决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一是公积金低息贷款减轻购房负担。社员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的缴存基数、10%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社员,在建造自主住房、购买跨社区调剂保障房、购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或拆迁安置房等情况下,均可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同等享受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最低贷款15万元、最高贷款50万元,公积金3.25%的贷款年利率较当前商业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3%)低1.05%。二是财政配缴托牢共富底线。创新财政配缴补助模式,对尚未实现宅基地资格权,且同一户口簿内所有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无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社员,可每月享受个人月缴存额25%、最高每人为75元的缴存财政补助。三是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资助。支持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自行制定相应补助政策和措施,每年提取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存缴社员的补助。
始终坚持社员自愿、基本保障、统一管理和试点先行的原则,充分考虑社员经济上可承受和公积金资金安全,确保社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妥有序运行。
一是坚持社员自愿缴存。由社员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缴存使用协议,与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委托承办银行代收代缴,统一缴存到以“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开设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缴存资金银行暂存账户。
二是坚持社员经济可承受。将满足社员基本居住需求作为基本底线,结合部分社员收入相对较低的实际,在缴存标准设置方面不搞“一刀切”,社员可根据自身收入,合理设置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及贷款额度。不会造成房贷压力,可以基本覆盖社员不同程度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三是坚持资金安全监管。社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统一纳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制定社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申报流程、资金归集渠道、停缴退出等闭环管理制度。同时,规定缴存社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以所购建房产(含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作为房产抵押担保;同意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个人分配部分,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温州新闻联播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港分中心
编辑 一审/刘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