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来了,可领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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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2 08: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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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社厅等4部门印发

《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

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龙港,这一政策具体怎样执行?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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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申报条件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操作流程

1.申请。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等材料。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在省本级的,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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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申报方式

①网上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进行申报;

②掌上申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进行申报;

③线下申请: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力社保科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申请线下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世纪大道4518号)2号楼304办公室。

2.审核。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大数据平台获取的生育信息、医保缴费信息和申请单位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审核参保缴费、补贴金额等信息,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的,在龙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企业名称、女职工名单和拟补贴具体金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编辑 一审/林细仲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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