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女子的奇葩要求!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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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09: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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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温州客户端

 “心情不好,想到拘留所里待几天。”


近日,龙港市余女士为躲避生活烦恼,在未取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并开车冲撞其他车辆。目前,余女士被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天,龙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龙港市西三街一司机开车撞上停放在在路边的车辆后驾车离开。出警交警卢交警来到现场,只见被撞车辆“孤零零”停放在车边。  

在卢警官正要通过车牌信息找寻车主了解情况时,一女子走上前来并告知卢警官,她就是肇事者。卢警官说:“当时余女士身上酒气很重,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当。我问她为什么要酒后开车,她说心情不好,想到拘留所里待几天。当时听到她的回复,我真是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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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晚余女士饮用半瓶红酒后自驾车辆上路,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82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标准。让卢警官意外的是,余女士并没有取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属于醉酒兼无证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记者从龙港市交警大队了解到,虽然余女士是主动投案认罪认罚,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从宽处理,但仍不能避免受到相关刑事强制措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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