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已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7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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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1 09: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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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下午5时,浙江省举行第八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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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绍甬三地累计确诊病例37例、无症状感染者41例


自12月5日以来,截至10日下午3时,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例(均为轻型)、无症状感染者41例。其中,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20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9例。


全省已累计排查密接者2921人,次密接者13950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三地已累计开展核酸采检253.94万人份,已出结果214.23万人份,除上述感染者外,其他均为阴性。


全省已累计纳入隔离管控266044人,其中集中隔离31579人,居家健康观察11122人,日常健康监测223343人。


到目前为止,浙江省疫情传播链条清晰,三地所有新增阳性感染者均为在隔离管控或重点区域管控人群中经主动筛查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规范开展隔离治疗,相关涉疫场所均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分类管控和环境消毒等工作。


浙江省即日起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


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对于大家都比较关注旅游出行方面的政策变化,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朱海闵介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地要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的熔断机制。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加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待省内没有中风险地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


我们同时要求,各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依法妥善地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事宜,维护好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浙江对封闭区考生送卷上门,中高风险地区一律暂停线下艺术考级


据发布会消息,对封闭区内的考生,教育部门送卷上门,防疫部门安排人员监考;对居家健康观察的考生,就近安排专门考场,“点对点”接送考生到指定考点;对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允许单独前往考点,启用专门通道,在指定备用考场考试。对有省外活动轨迹或省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点管理,对封闭区域内的相关考试,通过临时增设或平移考点解决。


宁波市镇海区、绍兴市上虞区全区学校停课,杭州拱墅、上城、滨江部分学校暂停线下教学


12月5日,浙江发生疫情以来,全社会都非常关注校园的疫情防控,浙江采取了哪些举措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


10日发布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汤筱疏回答了记者提问。


这一波疫情发生后,浙江省教育系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严守校园“外防输入”的各个关口,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蔓延。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为了减少校园内的人员聚集,有效避免密切接触,降低疫情传染风险,部分学校采取了暂时停课措施


截至12月10日12时,宁波市镇海区、绍兴市上虞区全区学校停课,毗邻上虞的余姚市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杭州市的拱墅、滨江、上城、临平等地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也暂停线下教学。有师生涉及密切接触、时空伴随等情况的学校,配合属地、卫健疾控部门组织开展人员核酸检测。


结合校园疫情防控特点,浙江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从严从紧落实校门管控、活动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防控指挥体系、组织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进行不同场景应急演练,提升校园应急处置能力。现阶段,一方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学校重点人员的主动排查和高效处置,另一方面对处于各类健康管理的学生,正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家校联系,提供针对性的教学辅导和心理疏导服务。待疫情风险降低,具备相关条件后,学校可以恢复正常线下教学活动。


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能外出吗?有哪些管理要求?


这次疫情的隔离管控人员当中,相当一部分是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有关这些人员,在此期间需要注意些什么?有哪些管理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回答:


一、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应做到:


1、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必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

3、在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天、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


二、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应做到:


1、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2、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3、在日常健康监测的第3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


如被纳入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办和社区(村)工作人员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公民责任,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到目前为止,浙江省疫情传播链条清晰,三地所有新增阳性感染者均为在隔离管控或重点区域管控人群中经主动筛查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规范开展隔离治疗,相关涉疫场所均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分类管控和环境消毒等工作。要严格落实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全社会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把各项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一是进一步提高流调的精准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发挥流调、核酸检测队和专家组作用,强化“三公”协同,加大风险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力度,把潜在的风险人员找出来、管控牢。

二是强化社区核酸检测组织力建设,根据风险研判情况科学确定核酸检测范围,确保风险区域人群核酸检测第一时间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不断提高监测灵敏度和反应速度,及时发现并管控住风险人员。要扎实做好各级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管理,严把院感防控关。

四是加强社会面的引导管控,坚持疫情、舆情、社情“三情”联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立足抓早抓小抓基础,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信息“三码联查”,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各项防疫措施。

五是做好各项生产生活保障。切实做好专业人员、生活物资和应急物资等统筹调度,有效保障封闭管理区域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要贴心细心做好服务,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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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温州新闻客户端、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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