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人!苍南某民房内一幕,公安介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 11: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阅读: 5495 评论: 2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5018a2pu62ps7n4x6nqs.png



11月1日凌晨1点38分,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金乡镇万和村池心路100号民房内非法倒气。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乡中队迅速联合金乡派出所和县华电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开展检查。


115018btuy0f9y91er0y9i.png

据悉,该窝点存储条件相当简陋,电线裸露敷设,房间无任何通风设备,更无消防设施、器材保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查获YSP118型液化气实瓶12只,YSP118型液化气空瓶6只,YSP35.5型液化气实瓶21只,YSP35.5型液化气空瓶12只,YSP35.5型液化气报废瓶5只,倒灌设备一套,充装枪头一个。

现液化气钢瓶等设备已进行异地封存,充装人员和驾驶员已移交派出所立案调查。

115018e46a6bzspb4e6msc.png

115018k53177hxs7m1kh3x.png

如此非法违规倒气,无疑是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倘若因操作不当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而且严重危及左邻右舍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乡中队将持续联合多部门加大打击非法违规倒气行为力度,确保石油液化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力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2
你不懂 发表于 2021-11-2 12:48: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龙港头条资讯 发表于 2021-11-2 15: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有用,安全第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