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电动自行车车主,“码牌合一”牌照,它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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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09: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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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日常出行

电动自行车必不可少

而今,随着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

电动车上牌政策又有了新的变化啦~~~~~~

赶紧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自11月1日开始,龙港市民就可以在中国人民保险大楼一楼,地址龙港大道99号到115号(西一街与龙港大道路口)对自己的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新式牌照的上牌。让自己的爱车蜕变为“码牌合一”吧。(旧牌照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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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码牌合一”呢?



“牌”指的是牌照,“码”当然就是牌照上面的二维码啦,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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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牌合一”是数字化车牌,即在这些码中,最最重要的则是电池上面的“浙品码”,在车架、电池以及牌照上都有一个“浙品码”,我们只需要对其进行扫码操作,就可以对产品的车架,电池的品质进行追踪溯源,从而杜绝伪劣产品。同时还能查看车辆电动自行车有无违法行为,方便交警的日常管理。

如若您的电动自行车上无此类二维码,那么您的车就有可能来源不明。下图分别为电瓶二维码和车架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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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码牌合一”之后,在需要对老化以及损坏的电动车电池进行更换时,回收网点通过“浙江e行在线”上传淘汰电池的信息,换下的电池将不再流通,同时对新更换电池重新赋码,提高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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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温馨提醒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有以上行为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以上五百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来源:平安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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