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港市舥艚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需要,经龙港市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项目建设产权调查小组核查,现对该项目范围内对原确权结果存在异议的房屋情况予以补充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公示方式:舥艚社区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渔港建设现场指挥部 地址:龙港市兴港路239号东首二楼 联系电话:057764517777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