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港市人民法院
近日,龙港法院成功审结历经苍南、龙港两地法院审理,时长逾6年的瑞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瑞教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一揽子化解可能衍生的10余起权属纠纷、信访案件等,涉案厂房以2516.08万元拍卖成交,溢价率达13.49%。瑞教集团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5060万元,系温州地区文教用品行业翘楚,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票据承兑犯罪等原因陷入财务危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2016年7月,因瑞教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经法院审理,确认债权人60余户,债权金额达3.8亿余元。经调查,公司资产主要包括2处不动产(南楼,设计用途为工业;北楼,设计用途为非居住),位于龙港市示范工业园区,总建筑面积9088.78平方米,因缺乏管理,存在擅自变更用途、私自出售出租、多手转租买卖等问题。南楼被11位租户占有使用,而北楼共有9块地基,其中6块出售给陈某等人,由其自筹自建后分别出售、出租给他人(共13户),剩余3块地基自建为瑞教集团的办公楼,但均被债权人占用。在管理人要求腾空上述房产时,遭到部分住户强烈反对,并多次上访,资产处置一度陷入僵局,破产审理工作难以推进。针对破产管理人接管资产后,住户不配合腾空的情况,龙港法院牢固树立“立体作战、高效便捷”的理念,构建了“立审执破”一盘棋格局,实现跨部门合理分工、高效协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龙港法院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智能参谋作用,组织“立审执破”各领域专业法官,召开专题研判会7次,做到案情研判、舆情防范、风险等级评估、法律适用探讨等“四个必备”,凝智聚力为案件办理把脉定向。“不同领域的法官视角各异但都经验丰富,讨论后案件化解的思路更加全面了。”经办法官郑丽娜坦言。除了“思路碰撞”外,部门间“同频行动”也实现了“1+1大于2”的效果。为打破僵局,破产审判团队积极指导管理人依法履职,通过诉讼等方法实现物权保护目的;立案团队迅速开通专项绿色通道,并做好矛盾诉前调解;执行团队及时有力开展腾空工作,促成2件案件执结,对4名“拒不腾空”关联案件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审判团队坚决快立快审,对4名被告人20日内集中宣判。 “龙港法院‘立审执破’一体化的工作模式,速度快、效果好,剩余观望的住户很快都主动参与调解、腾空了。”破产管理人陈克征说道。 在研究如何破解案件难点时,龙港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参与市领导牵头召开的专项推进会、协调会,并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参与研讨案件化解方案,有效形成“政府统筹领导、法院主导实施、府院有效联动”的良好局面。 同时,龙港法院通过联合建立“拒执”犯罪快速打击机制,全面形成了“快侦快诉快判”的强大合力,在依法移送关联案件涉嫌拒执的4名被执行人后,龙港市公安局迅速侦查案情,龙港市检察院及时提起公诉,为案件成功化解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不仅如此,龙港法院充分引导市调解委员会和破产管理人组建“专案调解团”,通过“日常沟通+座谈交流”方式,充分做好工作指导,切实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龙港法院积极帮助完成对外协调沟通工作,并及时回答调解过程中涉及的资产处置等问题,为案件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在资产处置初期,龙港法院多次深入瑞教集团厂房实地调研,全面审阅关联案件卷宗材料,并召集破产管理人座谈会商,主动对接涉案住户,深入研究资产深陷处置僵局的深层次原因,仔细分析后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为找准案件突破口打下良好基础。“面对本案资产处置复杂情况,如果直接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处置资产,可能导致厂房交付受阻等问题,进而引发一系列权属纠纷,增加司法成本。”郑丽娜说道。 在研究如何彻底化解“腾空难”问题时,龙港法院和调解团决定打破传统资产处置单向性思维,将调解重心从住户转为涉案资产抵押权人,引导抵押权人适当作出让步,才能真正实现多方共赢。 资产抵押权人孙某回忆道:“当时经办法官提出‘适当让利’的思路,我一开始并不接受,但后来考虑到厂房整体价值比较大,发现‘适当让利’确实利大于弊。” 经过多轮谈判后,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抵押权人承诺参与资产购买并适当让利补助,陈某等住户也同意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腾空完毕,顺利完成了资产处置清障工作。龙港法院遂启动了涉案两处不动产的拍卖程序,并于日前完成了破产财产分配,至此,瑞教集团破产清算案得以顺利审结。本案是龙港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的重要体现。本案依托“立审执破”一体化、“拒执”犯罪快速打击、“府院联动”等创新机制,实现了破产“骨头案”的快速、有序、平稳化解,为破产资产处置提供了新思路,并充分展现了法院与政府、检察院和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良性互动、高效合作,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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