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港在线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彻底切断社区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舥艚第一、第二和芦浦第一、第二社区联合党委辖区内居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不准”: 1.不准出家门走动。 2.不准串门聊天。
3.不准擅自聚会。 4.不准擅自使用车辆。 5.不准进行户外文体活动。 6.不准从事门店经营。 7.不准阻扰社区干部、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人员开展防疫工作。 8.不准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 9.不准隐瞒接触史。 10.不准造谣传谣。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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