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港在线APP 2022年始,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全员出动,入企宣传督促企业做好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和首次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 4月15日,市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一家多次警告仍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时间向应急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通过严查重罚,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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