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龙港最新通告,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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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6 12: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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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温州防疫码—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温州防疫码”的检验和通行效率,依法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温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温州防疫码—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服务中心、商业综合体、宾馆、旅馆、餐饮酒店、饭馆、小吃店、美容美发场所、公共浴室、桑拿洗浴场所、超市、农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酒吧、棋牌室、教育培训中心、文体场馆、杂货店和银行等人员较密集的公共场所。




各相关场所的经营者与管理者应在属地社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主动配合申领带有地址标签的“温州防疫码—场所码”(“场所码”有别于此前推广“温州防疫码”期间使用的二维码,请相关场所负责人替换、使用带有地址标签“场所码”),并将该码张贴于公共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安排专人引导、监督进入人员扫码核验。发现进入人员扫码后展示的防疫码为红黄码或者行程卡为红叉的,应当谢绝其进入并立即联系相关防疫单位;对显示“限制聚集”,以及不配合扫码验证的人员,应当谢绝其进入场所。

对老人、小孩或其他因故未携带、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群体,可安排人员使用“温州健康码扫码工具”小程序,输入身份证号码在线核验“温州防疫码”状态,或输入身份信息在线登记后,根据后台反馈的信息予以处置。



广大市民群众请积极配合“温州防疫码—场所码”的扫码查验,进入相关场所时使用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等软件的“扫一扫”功能进行扫码,跳转到“带有扫码场所地址信息”防疫码页面(该过程中可能需要按提示输入查询行程短信)表示扫码核验成功。



对不按要求申领、使用“温州防疫码—场所码”的各类公共场所及经营者,相关行政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温州防疫码—场所码”自主申领教程


1.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在微信或支付宝找到“温州健康码扫码工具”小程序,在线自主申报,经社区工作责任人审批后,可申领带有该场所地址信息的“场所码”。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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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扫码工具小程序移动端打印,即由场所卡点管理人(申领人),在扫码工具小程序上,在单位管理模块找到需要打印的场所卡点信息,并在信息页的“场所码”查看中,下载打印二维码图片,按对应管理的场所卡点准确张贴。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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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钱贤豪

责编/李甫仓

监制/薛毓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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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 发表于 2022-2-26 19:18: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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