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天气持续晴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高,周边县市区森林火灾频发,为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切实做好高火险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做到:
1.森林高火险期,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
2.严禁在林内吸烟、乱丢烟头、烧蜂窝等;
3.上坟祭祖扫墓时禁止焚烧香烛、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文明祭祀;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森林防火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有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森林火灾就一定会远离我们,龙港山林会更加秀美。
请您明白:
1.个人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用火的,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心愿,请大家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龙港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