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日,龙港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人民法院诉讼活动、诉讼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已安排的开庭、听证,因疫情防控需要,我院将根据个案情况,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开庭、听证,或延期开庭、听证,法官会将调整情况提前通知相关诉讼参与人,请诉讼参与人保持通讯畅通。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而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审理的,请予积极配合。
二、龙港法院相关窗口暂停现场办理,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如因纠纷需要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的,请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法院网 (http://www.zjsfgkw.cn/)、浙江解纷码等线上方式进行,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也可通过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0577-12368)及相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预约、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龙港市人民法院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龙港市海港路1180号龙港市人民法院,邮编:325802。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浙江解纷码 如您不方便进行线上操作,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下,可到就近的“共享法庭”,在家门口体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三、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殊时期,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而共同努力。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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