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龙港4家违规校外培训机构被查,罚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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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8 08: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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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双减”工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维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近期联合执法检查中4家违规办学机构:

       一、温州厚德载物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德雅分公司。经查明,当事人温州厚德载物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德雅分公司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规办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9800元的处罚决定。

       二、龙港市林峯教育。经查明,当事人龙港市林峯教育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规办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4元,并处罚款4644元,合计罚没款5508元的处罚决定。

       三、苍南经典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经查明,当事人苍南经典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规办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停止办学并罚款100930元的处罚决定。

       四、龙港新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经查明,当事人龙港新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规办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停止办学并罚款67200元的处罚决定。

       截至目前,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委宣传统战部、市社会事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8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70余家次,接收市场监管局移送案件线索并查实1起,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校外培训机构案件12起,做出行政处罚4起,罚没款合计203438元,拆除违法办学广告29个。

       下一步,龙港市将持续关注所有类别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对办学资质不符合、管理混乱、借机敛财等违规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综合治理,以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构建健康有序的教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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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港市“双减”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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